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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复试安排

作者:陕西在职研究生来源:网络上传时间:2022-01-16


在职博士复试安排: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提交材料将作为考查的重要参考材料。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复试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需进一步考察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2、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各系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笔试成绩(如含笔试)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满分5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不计入总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60%,

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