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人才培养要面向国际法律人才市场
当今世界正在面临百年未遇的大变局,波诡云谲的国际环境造成我国发展和国际交往日益复杂、部分领域挑战日趋严峻,亟需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国际法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驾护航。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应以更务实、科学的精神,直面国际法律人才市场和国际法实践,融入国际法知识传统、全面回应中国需求、系统探索中国方案,力争培养出一支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国际法律事务、善于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卓越国际法律人才队伍。
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要面向国际法律人才市场。由于当代国际关系已经日趋法治化、规范化,利用国际调解、国际仲裁以及国际司法途径化解和处理国家之间投资、经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争端日渐频繁,也越来越重要。目前全球有至少24个常设司法机构并累计作出46000多个具有拘束力的裁决,可见这是一个庞大的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对标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人才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就需要我们从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上进行系统的提升。对标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人才需求,也意味着我们不仅仅是为自己国家培养国际法人才,也同时为国际社会输送国际法律人才,有助于传播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有助于推动和实现各国国际法律人之间的文化交流。
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要面向国际法实践。国际法是一门实践的学问,需要密切关注、学习和研究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实践。国际法教育应当把国际法实践嵌入到国际法概念和理论之中,加强对于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实践的观察、学习及研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密切与实务部门的联系,积极将实务部门的国际法实践资源引入到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环节中去,系统性地组织法学院学生赴国际司法机构、国际组织、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参与实践实习。校内教育环节则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案例教学、法律诊所和模拟法庭教学。这些都是通过实践引领推进并完善国际法人才培养的重要方法。
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要面向国际法知识传统。国际法是一个舶来的知识传统,是一套源于西方(特别是欧洲)的话语体系,有许多缺陷,不能完全反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我国应该加强国际法学习、加速融入国际法知识传统,进而逐步改造完善这个知识传统。总体而言,中国是当代国际规范体系和国际秩序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稳步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是我国的利益所在。应当认识到国际法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交往的通用准则和共同语言,不全面学习这套知识传统,不善于利用这个共通的公共话语体系为自身国家利益辩护,很难引起国际社会的共鸣与支持。正如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明确指出,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要面向中国立场、探索中国方案。中国国际法教育改革的落脚点必须回到中国。培养真正具备“全球视野”“本土意识”和“家国情怀”的中国国际法专业人才队伍。中国国际法教育的“世界性”和“中国性”是不可分割的,前三个“面向”体现了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的“世界性”维度,都是用于锤炼本领,特别是全面提高自身运用国际法、驾驭国际法的本领,努力掌握国际法的“出题规律”,在提高“做题”能力的同时,善于主动设置国际议题,提高自身的“出题”能力,出“好题”,助力中国发展,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国际化”和“中国化”齐头并进的发展方向,培养一支能够在国际诉讼舞台竞技的法律军,全面提升使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使中国成为国际法新知识、新理念、新规则的策源地、创制地和传播地,推动形成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中国学派。